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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了房子过户对方不签字怎么办理
若在离婚过程中对房地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协议规定,然而对方却未能积极地合作签署移交手续的话,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诉,进而强制对方执行离婚协议中所订立的条款和条件。在此情形之下,法院会依据事实情况进行审判裁决。假设法院最终判定支持您的起诉请求,那么您便可凭着由法庭下达的判决书,顺利地完成房地产的过户事宜。在这样的情况下,遭受对方拒绝合作的困扰就将不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 
当面临离婚之时,欲将房屋之所有权转移于对方所育子女,通常可采取如下方式予以实施:首先,双方应对房屋进行赠与公证书之办理,在此之后共同前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之变更登记手续;其次,可考虑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阐述房屋归属权为子女所有,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完成过户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务必确保该待转移之房屋无抵押、查封或其他任何足以阻碍其自由流通的限制性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离婚了房子过户对方不签字怎么办理手续
若在离婚之后,原配偶未能按照离婚协议或法庭判决书中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那么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所明确的房产分割条款与裁定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通常而言,只要您能够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证明原配偶有责任且有能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却故意拖延或拒绝配合,那么法院便会依法判定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离婚时对于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而对方不配合签字过户,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判决支持您的诉求,您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对方的不配合将不再构成阻碍。
